距离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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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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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调整诊断评估时间及下发寒假评建工作任务的通知
    2022-01-04 15:04     (点击次数:)

    各部门、单位:

    根据《湖南医药学院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方案》(湖医校办〔2021〕13 号)总体安排,原计划2021年12月开展专家诊断评估,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原因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,决定将诊断性评估时间调整到2022年 3月21日至3月23日,为做好迎评工作,请相关责任单位寒假做好以下工作:

    一、迎评责任单位

    对照本部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评建任务安排表,在2022年1月13以前对本学期计划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全面自查,并填写评建任务完成情况一栏表,将电子稿通过钉钉提交给评建办蒲艳春,同时做好以下工作:

    1.职能部门  协助39个观测点的责任部门做好相关支撑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;根据《湖南医药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“你说我说”实施方案》启动第一轮职能部门说“管理”自行演练工作。

    2.教学院(部) 协助39个观测点责任部门做好相关支撑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;规范做好教学文档的建设、整理工作;根据《湖南医药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“你说我说”实施方案》启动第一轮学院班子说“院部”、专业带头人“说专业”、教师“说课程”、辅导员说“学生”等自行演练工作。

    二、各观测点责任单位

    各观测点责任单位在2022年1月10日前将本观测点评建工作总结(含观测点综述、支撑材料的收集完成情况、存在问题及支撑材料目录的调整建议)的电子稿提交指标体系建设专项组的联络员。

    按照《湖南医药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支撑材料管理办法》将支撑材料打印、整理好,并编制好材料目录(材料不需要装订,装盒即可),于2022年1月15-16日按照《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第二次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方案》中的监督检查具体工作安排时间节点送至监督检查地点。

    三、各迎评专项工作组

    1.评估指标体系建设专项组  专项组汇总各观测点评建工作总结形成汇报材料,送各组负责校领导审阅后,在2022年1月14日以前,连同各观测点总结材料的电子稿通过钉钉提交给评建办刘丽。

    2.监督检查组  依据《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第二次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方案》,于2022年1月15日至16日做好专项督查工作。

    3.新校区建设项目推进组、宣传组、校园环境治理组

    对照本专项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二级方案,在2022年1月13日以前对本学期计划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全面自查,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(包括工作完成情况、存在的问题与困难、下一步工作打算),经各组负责校领导审阅后,将电子稿通过钉钉提交给评建办刘丽。

    同时做好现场督查迎检准备,督查重点:①新校区建设项目推进组:新校区建设推进及整体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情况;②宣传组:评建宣传工作实施情况、宣传画册及宣传片、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情况、网站建设及更新、校史馆优化方案;③校园环境治理组:校园基础设施改造情况及“环境育人专项”建设情况。

    4.材料组  在2022年2月16日前完成学校自评报告第一稿,2022年2月17日-18日组织自评报告第一轮讨论会。

    5.附属(教学)医院迎评组  督促迎评备查单位(包括医院及实习就业基地)做好迎评方案及相关资料的准备。
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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