距离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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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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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第二次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方案
    2022-01-07 14:50     (点击次数:)

         根据《关于重新印发〈湖南医药学院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湖医校办〔2021〕13 号)文件要求和工作布置,为确保《湖南医药学院迎接本科工作合格评估进程安排表》中第二阶段自查自建阶段、第三阶段专家诊断阶段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,拟定于2022年

    1月15-16日组织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第二次联合监督检查。具体方案如下。

    一、监督检查时间    

    2022年1月15日-16日

    二、成立监督检查工作小组

    第一组:马晓健、沈云佳、王喜梅、李佑成、黄文杰、黄民江、杨斌、刘丽、蒲艳春

    第二组:张国立、雷志萍、李青、李菁、田小英、李树平、易礼兰、吴昭圆、周阳

    三、监督检查地点

    至善楼一号会议室(第一组)、二号会议室(第二组)

    四、监督检查内容及方式    

    督查内容

    督查依据

    责任部门

    督查方式

    1.各部门、各单位、各专项组评建任务完成情况

    二级工作方案、迎评责任书任务清单

    各部门、单位及各专项组责任单位

    查看各部门、各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作总结。

    2.39个观测点支撑材料及指标综述完成情况

   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各观测点支撑材料目录

    39的观测点责任部门

    1.专项组组长汇报(从综述撰写及支撑材料收集情况,存在问题及支撑材料目录的调整建议三个方面汇报),时间在30分钟以内。

    2.查资料

    3.新校区建设项目推进组(重点督查新校区建设推进及整体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情况)

    二级工作方案、迎评责任书任务清单

    专项组责任单位及其成员单位

    1.专项组组长PPT汇报(从完成情况、存在的问题与困难、下一步工作打算三个方面汇报),时间在20分钟以内。

    2.查看各专项组提交的阶段性工作总结或相关资料

    4.宣传组(重点督查评建宣传工作实施情况、宣传画册及宣传片、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情况、网站建设及更新、校史馆优化方案)

    二级工作方案、迎评责任书任务清单

    专项组责任单位

    5. 校园环境治理组(重点督查校园基础设施改造情况及“环境育人专项”建设情况)

    二级工作方案、迎评责任书任务清单

    专项组责任单位

    五、监督检查具体工作安排

    专项工作组

    汇报人

    参加人员

    监督检查

    工作小组

    1月15日

    8:30—12:00

    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建设专项组

    张荔茗

    龚昱芳(联络员)、李佑成、张六骄、李青、黄雪霜等

    第一组

    专业与课程建设专项组

    李青

    阎青(联络员)、王林、严 超等

    第二组

    14:30—18:00

    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组

    张荔茗

    杨美菊(联络员)、王喜梅、李青等

    第一组

    教学条件与利用指标建设专项组

    李青

    杨懿农(联络员)肖爱平、滕慧兰、李 菁、王宇等

    第二组

    1月16日

    8:30—12:00

    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建设专项组

    涂远晖

    陈艳平(联络员)、严超等

    第一组

    教学质量建设专项组

    李青

    林(联络员)、涂远晖、郭一清、严超、刘丽等

    第二组

    14:30—18:00

    新校区建设项目推进组、宣传组、校园环境治理组

    李勇

    杨海平

    张琦

    滕慧兰、贺 涛、罗德发、曾靖岚

    李锋、汪航等

    第一组

    质量管理建设专项组

    易礼兰

    蒲艳春、王林等

    第二组

    六、工作要求

    1.高度重视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,客观报告工作完成情况,认真思考下一步工作打算。

    2.认真准备。各迎评专项工作组务必认真按照上述要求撰写汇报材料。

    3.配合督查。各迎评专项工作组务必要安排工作人员,在本组汇报的时间节点开始之前,做好全部迎检工作(拷贝好汇报材料,摆好备查的支撑材料)。督查开始后,做好查阅材料等有关配合支持工作。

    4.督查通报。监督检查工作组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,各专项组联络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现场做好记录。检查结束后形成督查整改报告并及时予以通报。

    5.及时整改。各部门各单位依据督查整改要求于2022年2月28日前整改到位,监督检查组将于3月1日至3月2日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进行专项督查。

               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监督检查组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年12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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